中 共 温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 (通知) |
中 共 温 州 市 委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组 织 和 社 会 组 织工 作 委 员 会 |
中 共 温 州 市 温 州 商 会 工 作 委 员 会 |
中 共 温 州 市 经 济 合 作 交 流 办 公 室 党 组 |
温商委〔2013〕3号
★
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外温商党的建设
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经合办党组,各在外温商党工委: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外温商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
中共温州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
中共温州市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 |
中共温州市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 |
|
2013年11月15日
中共温州市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 2013年11月15日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外温商党的建设
工作的意见(试行)
异地温州商会是联结全国各地温商的重要桥梁纽带,也是温州人经济的特色品牌。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温州商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2〕81号)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在外温商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中共温州市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温商党工委)全面负责在外温商党建工作。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成立“中共温州市在(某地)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在外温商党工委)。以在外温商党工委为依托,架构起“1+31+X”的党建工作网络(“1+31+X”:“1”是指市温商党工委,“31”是指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置的在外温商党工委,“X”是指各地温州商会党组织和温商企业党组织)。通过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扩大异地温州商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全面加强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凝聚温商、服务温商,引导温商回归,促进在外温商健康发展,为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贡献力量。到2015年底,力争80%以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在外温商党工委。
二、完善党组织设置形式
1、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外温商党工委隶属于市温商党工委。异地温州商会已建立党组织的,原则上保持原隶属关系不变,同时接受在外温商党工委的指导。对未建立党组织的异地温州商会,拟在商会建立“中共(某地)温商支部委员会” (以下简称在外温商党组织),隶属于在外温商党工委。在外温商党工委在审批下属党组织前,报市温商党工委审阅。各县(市、区)在外商会党组织接受在外温商党工委指导。
2、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且条件成熟的异地温州商会,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异地温州商会,要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对新成立的异地温州商会,要及时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
3、探索建立“拓展型”党组织。根据《关于“拓展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温组〔2013〕6号)精神,按照“一方隶属、双重管理、重在作用”的要求,探索在流动党员中建立“拓展型”党组织,隶属于在外温商党工委。“拓展型”党组织可接收优秀温商入党申请,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在发展党员时,应指定一个正式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明确在外温商党工委和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在外温商党工委职责。在外温商党工委全面负责所在区域内的温商党建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温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2)完成市温商党工委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3)全面掌握在外温商党建工作情况,向市温商党工委提出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4)指导商会加强党建工作;(5)指导商会党组织做好温州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6)主动联系商会所在地党委及其党建工作部门,积极争取支持;(7)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
2、在外温商党组织职责。在外温商党组织是党在商会中的战斗堡垒,在商会会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商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主要职责包括:(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引导商会合法办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2)团结凝聚会员党员。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热忱服务会员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会员团结在商会和党组织周围。(3)支持商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促进商会健康发展。(4)管理服务流动党员。加强外出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5)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会员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全面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1、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市温商党工委和在外温商党工委对在外温商党组织书记人选要严格把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商会副会长以上人选或秘书长担任。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把党性强、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的人选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推行党组织班子和商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等制度。市温商党工委要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每年至少对在外温商党组织书记安排一次专题培训。
2、探索开放式党组织活动。在外温商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构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结合党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信息平台,建立党员QQ群、微信群、微博群等,加强党员学习交流。整合商会会刊、网站等资源,开辟党建专栏,定期发布党建信息。依托“温州会馆”等场所,建立温商流动党员之家,提供学习交流等服务,增强流动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3、开展五星争创。以“星”为标志,以党组织和党员为重点,设置“自身建设、工作保障、作用发挥、商会发展、社会评价”五颗星,开展星级评定和争星晋位。每颗星设金星、银星、铜星、无星四个等级,党员的星级评定由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法进行,每半年评定一次,年末开展总体评价;党支部的星级评定按照“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的程序,由上级党组织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星级等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针对每颗星的评星定级结果,对照问题、查找不足并切实做好整改,努力使自身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被评为“金星”的要继续抓好巩固,被评为“银星”和“铜星”的要抓好提升,被评为“无星”的要抓好整改转化。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采取集中推优、一对一联系等方式,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点培养专职工作人员、加入商会两年以上个人会员、优秀青年会员和会员单位的主要出资人等,努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及时吸收入党。
五、探索党组织作用发挥途径
1、实施“服务温商回归”行动。配合商会及时向广大温商宣传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招商引资政策信息,引导有实力的温商以“资金回归”、“项目回归”、“技术回归”、“人才回归”等多种形式,反哺家乡、投资创业。
2、实施“公信力提升”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引导党员诚实守信做文明经商的带头人,带动广大温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不断提升温商社会美誉度。
3、实施“关爱会员”行动。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温商合法权益,发挥党组织“稳定器”的作用。实行党员和会员“一帮一”结对互助等方式,积极为商会党员和会员服务,真正把商会建成“温商温馨之家”。
4、实施“红色接力”行动。按照“提升党建意识、促进互动交流、开阔事业视野,助推企业发展”的要求,组织商会新生代企业家开展“红色接力”活动,为新生代企业家搭建一个培训、交流、观摩、互动的平台,把新生代企业家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形成新生代企业家重视党建、支持党建、参与党建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和在外温商党工委、经合办党组要把在外温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把在外温商党建工作与服务温商结合起来,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同步推进。
2、健全工作机制。市温商党工委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在外温商党建工作。建立在外温商党工委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区域内在外温商党组织书记例会,加强学习交流。建立在外温商党工委委员联系区域内商会党组织制度,指导帮助开展党建工作。
3、完善基础保障。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商会要在章程中规定,从会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党组织日常活动。同时按照自愿原则,鼓励党员以捐助的形式多渠道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充分整合商会、会员单位场地资源,落实党组织活动场所。以“主体建设到位、配套设施完善、档案资料齐全”为要求,推进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4、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报道在外温商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抓党建促会建、抓党建促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