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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之窗
在京温商党工委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
2021-11-03

 

 

  10月24日下午,中共温州市在京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召开第12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京温商党工委副书记陈海鹏(温州驻京联络处主任)、叶日尚(乐清驻京流动党员第一工委书记)、刘大力(永嘉驻京流动党员第一工委书记)、陈正道(北京温州商会监事长),在京温商党工委委员黄道达(北京通州温州商会会长)、屠胜銮(北京昌平温州商会党支部书记)、王晓君(北京永嘉商会原党总支书记)出席会议;北京永嘉商会党总支书记金维意、副书记郑向阳,北京文成商会党支部书记潘里新,瑞安马屿镇驻京第二党支部书记黃利辉,永嘉驻京流动党员第一工委委员吴莹等一并参加专题学习。会议由在京温商党工委书记陈南昌主持。

 

 

  与会同志认为,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有四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规范对象扩大了,管理复盖范围更宽了。2010年出台的《准则》,规范对象仅限于党员领导干部,适用对象过窄,修改后的《准则》面向全体党员,涵盖了8700多万党员。二是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高度统一。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三是更加简洁明了,易记易行。现行《准则》分8个方面、规定了52个不准,共3600多字,虽然不是长篇大论,但是对于多数人的记忆力而言,很难达到熟知熟记。修订后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就简,浓缩成8条、309个字。前四条针对全体党员,共56个字,后四条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也是56个字,使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四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标准。新修订的《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体现了全面从严要求。

  与会同志边学边议,边谈体会,认为《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同时也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对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最后,在京温商党工委书记陈南昌强调要从三个方面抓好《准则》的贯彻落实。第一,在京温商各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原原本本学习法规文本。要尽快购买《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发到每名党员手中,并适时组织党员逐段逐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第二,每名党员要自觉做到熟知熟记《准则》,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各个党组织可采取学习《准则》《条例》专题辅导、知识竞赛、每日一题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第三,重在外化于行,自觉落到实处。在京温商各党组织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温商党员,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清白做人,诚信做事,甘于奉献,立德向善,真正做一名有理想、守规矩、严自律、有作为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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